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宣教办)关于举办应急管理执法视频培训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宣教办)
关于举办应急管理执法视频培训的通知
人事函〔2017〕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有关司局、应急指挥中心: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安全监管监察干部培训工作动员会议暨举办安全执法视频培训的通知》(安监总厅人事函〔2017〕34号)安排,举办应急管理执法视频培训,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巡视员田得雨同志主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7年3月20日(星期一)上午9:30举办讲座,下午各会场研讨、集中考试。
二、参加人员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全体同志(含矿山救援指挥中心),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有关司局同志在A511主会场参加;
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分管领导,省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有关人员在省级分会场参加学习。
各市级安全监管局分管领导、市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有关人员在市级分会场参加学习。
县级及以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有关人员,在县级分会场参加。
国家(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到驻地分会场参加。
三、有关事项
(一)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按本通知要求,通知相关单位做好会议组织工作。
(二)请在主会场参加视频培训的单位于3月17日上午12:00前将参加人员名单传真至总局集中轮训办公室;请各省级安全监管局收集辖区内各分会场的学习情况,于3月29日前将本期培训情况书面总结(包括:主持人、参训人员、考试成绩、研讨交流情况、问题、意见和建议等)报送总局人事司(宣教办)。联系人:江冰雪、马楠,电话:010-64465970(带传真),电子邮箱:jzlx@chinasafety.gov.cn。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宣教办)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