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煤矿应急救援工作年会在哈召开
本网讯 2011年1月22日,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在哈尔滨召开了2010年度黑龙江煤矿应急救援工作年会。
黑龙江煤监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张茂静出席会议。煤监局机关监察一处、监察二处,事故调查处处、科技装备处、政策法规处处、办公室、《中国安全生产报》驻黑龙记者站主要负责人及记者应邀参加年会。
双鸭山市、七台河市、鸡西市、黑河市、大兴安岭行署煤炭局、龙煤集团及各分公司、中煤龙化、沈煤盛隆公司主管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人,各煤矿救护队大队、独立中队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由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救援指挥中心副主任杜亚波主持,救援指挥中心副主任王海伦宣读了年度表彰决定。鸡西矿业集团救护大队五中队中队长王显春在会议上代表发言。
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张茂静同志致词,并对2011年黑龙江煤矿应急救援工作提出四点要求:1、加强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工作。把《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作为救护队全面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救援指挥中心每年要对每个救护队拿出时间进行标准化大检查,促使救护队的全面管理、军事素养、专业业务务素质全面提档升级。2、加强基地建设。结合省政府第四十五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黑龙江省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点对点’实施方案》,把五个救护基地建设当做一项重点工作,推进矿山救护队在职能、编制、人员、经费、装备等方面“五落实”。鹤岗分公司救护大队既是国家救援基地,又是国家重点建设的七支国家矿山救护队之一,龙煤集团、龙煤鹤岗分公司要积极配合国家和省,把鹤岗大队建成我省五个基地的样板。3、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实战能力。各独立中队队员,要注重实战磨练少,救援指挥中心要分期分批、分层次办举行各类培训集训,提高队员实战能力,提高中、小队指挥员的实战应变能力。4、严格贯彻执行《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煤矿抢险救灾有偿服务的批复》(黑价行[2011]15号文件)。各地要按标准收费,不得随意减免、不得擅自改变收费标准;建立救护费用的管理制度和使用办法,专款专用,煤矿救护费只能用于协议矿井的抢险救灾、技术服务、安全培训以及救护队的日常训练和救护设备的增补、更新、维护,设施建设和队员的特种补助等相关事宜。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救援指挥中心会要同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财务处,具体监督检查救护费用的收取与使用,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给予纠正,保证费用收取合理、管理严密、使用得当。
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救援指挥中心主任卢海利总结了2010年度黑龙江煤矿应急救援工作,部署了2011年黑龙江煤矿应急救援主要任务。
会上表彰了龙煤集团鹤岗、鸡西、双鸭山分公司救护大队,鸡西市煤炭局救护队四个先进集体;张广田、郑龙怀、付东林、孔祥柯、杨成太、阎文昌、赵长江、王晓刚、刘汝会九名先进个人。同时下发了了《关于认真组织实施煤矿抢险救灾有偿服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