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进落实情况 李兆前在云南进行调研
6月30日至7月2日,李兆前对云南省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级五覆盖”和企业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调研,云南省副省长刘慧晏陪同调研。
6月30日至7月2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李兆前对云南省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级五覆盖”和企业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曲靖市、滇中产业新区和昆明市煤矿、危险化学品、医药、食品加工等企业,并与地方政府及企业主要负责人交流座谈。
李兆前指出,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零死亡”理念,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制,不断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事故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李兆前强调,安全生产重在责任落实,要切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一是要多措并举,确保在2015年底前省、市州、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五级实现五覆盖。特别是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重点推进村(居)委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二是要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规定落到实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始终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不放松,严格各项操作规程,定期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风险点防控,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三是要夯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基础。要注重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深化煤矿、危化品、非煤矿山、职业卫生和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安全专项整治,积极探索和创新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四是要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特殊时期,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利益与安全的关系。要始终坚持安全生产高标准、严要求,确保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投入保障、教育培训、应急管理不放松。要进一步加强开发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理顺安全监管体制,健全安全监管机构,配足配强安全监管人员,坚决杜绝安全监管“盲区”和“真空”。五是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通知要求,迅速深入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认真做好汛期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云南省副省长刘慧晏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