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布6起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
近日,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公布6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旨在充分调动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排查报告、协助治理隐患的积极性,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与从业人员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在公布的6起案例中,武汉港迪电气有限公司一名电气作业员工因发现外协单位违规动火作业并上报,获得1250元奖励;建华建材(荆州)有限公司员工发现外包公司员工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重大隐患,获奖2000元;振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人员谭小庆发现并报告天然气泄漏,获奖2000元。
湖北来凤腾升香料化工有限公司公用工程部负责人向泽海发现并上报烟碱泄漏隐患,避免了人员中毒风险,获奖500元,并被企业授予“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称号;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厂人员罗康因发现并处置电解槽泄漏隐患,被企业评为“年度安全吹哨人”并获奖5000元;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通山县供电公司对发现报告该输电线路异物隐患的9名运维人员和处置人员进行奖励,人均获得1000元。
记者了解到,各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建立了不同形式的隐患报告渠道和奖励标准,比如,武汉港迪电气有限公司建立了安全隐患上报机制,员工可通过图文报告形式上报隐患;建华建材(荆州)有限公司设立了专门的安全隐患提报群,方便员工即时上报安全隐患;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则从企业层面设立“安全吹哨人”评选机制。
在奖励方面,各企业根据隐患严重程度设置了不同等级的奖励标准,从几百元到数千元不等,既有物质奖励,也有荣誉激励,有效调动了员工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
“实行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内部处理,内部问题、内部解决,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更是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全员岗位责任制的重要抓手。”湖北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印发实施以来,湖北省安委办及时安排部署、深入宣传发动,促使这一举措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