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政府百万元重奖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3月22日,龙岩市政府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根据201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结果,龙岩市政府决定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列考核单位分等次进行表彰,奖励总额达105万元。这是该市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以来,力度最大、额度最高的一次奖励,奖金额度在全省9个设区市中位列第一。
2010年,龙岩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稳定好转的良好态势,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四项指数”已经连续第6年全面下降,圆满完成了“十一五”安全生产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经省政府综合评定,该市201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获全省第二名。
龙岩市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量化考核,确保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落实,分别采取千分制考核和百分制考核办法对七个县(市、区)政府和22个市直单列考核单位进行年度目标责任执行情况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基层与基础工作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建立等。
为充分调动全市上下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切实推动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有效落实,龙岩市政府决定进一步完善奖惩机制,在分等次进行表彰的基础上,加大对2010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奖励力度,将考核奖金总额提高到105万元,比2005年的3.5万元翻了30倍。其中,各县(市、区)奖励等级分为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市直单列考核单位分为优秀单位和达标单位,奖金分别为2万元和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