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委办下发紧急通知要求高警觉 抓治理 重责任 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3月21日,国务院安委办召开专题视频会议,就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张德江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指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3月23日,省安委办下发紧急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省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要保持高度警觉,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目前,我省较大事故仍然多发,一些地方和企业还没有把安全生产真正摆在应有的重要位置上,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存在不严不实不细的问题。进入二季度之后,气候转暖,生产经营活动活跃,加之雨季临近,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因素增多。对此,要保持高度警觉,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是要深化专项整治,狠抓隐患治理。要继续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重点建设项目等六大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特别要针对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认真开展瓦斯灾害隐患治理行动,强化煤矿“一通三防”管理,严格落实“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严把复产复工验收关,严防非法开采现象死灰复燃。要继续强化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深入开展文明出行活动。雨季临近,要严防矿山透水淹井、尾矿库溃坝垮坝、建筑工地坍塌滑坡等事故,逐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三是要落实“三个责任”,强化“三个工作力度”。要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属地管理“三个责任”,加大安全防范、安全监管、责任追究“三个工作力度”,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别是要在安全投入和技术装备建设、企业领导人带班下井、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重大问题上制定措施、明确目标、狠抓落实,扎实有效地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格执法,严格责任追究。
(云南省安全监管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