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州采取“三从四否”措施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2011年,云南省楚雄州将采取“三从四否”措施加强安全生产责任状管理,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以此来促进全州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三从”指考核从严、奖励从优、处罚从重等3项考核原则。考核从严,就是把从严从实的指导思想贯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始终,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客观的评判,确??己私峁凸酃?。奖励从优,就是强化考核的激励作用,真正体现奖优励勤的考核导向,推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工作中的创先争优,把安全生产责任状考核等次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大幅度提高优秀和良好的奖励标准(优秀奖励额度比上年提高了66.67%,良好的奖励额度也作了大幅度提高),对考核合格的仅作为工作达标而不再予以奖励。处罚从重,就是加大对履职不到位行为的惩戒力度,对凡是考核为不合格的地区和单位,将对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给予加倍的经济处罚,并限制单位和个人年度内的评优评先范围。
“四否”指在考核过程中,对4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行为给予“一票否决”。即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没有得到落实的一律一票否决(要求:县市长、州级部门行政一把手、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与所有副职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必须与下级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层层落实到岗位和员工);政府或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到位的一律一票否决(要求:各县市需解决安全生产监管装备和工作经费15至30万元,企业需按规定提足和使用安全费用);企业安全生产强制性技术措施没有落实到位的一律一票否决(要求:按上级规划要求需按时完成自动化改造、机械通风等技术措施);一年内3次被州人民政府或州安委会通报批评的一律一票否决(要求:一个县市、部门或单位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必须通报,一月内连续发生3起以上工矿商贸事故必须通报,有其他因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必须通报)。
今年,楚雄州人民政府共与10个县市人民政府政府、20家州级重点部门、14户州属重点企业以及8个产(有)煤县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安全生产(煤矿安全)责任状,州长与7位副州长和州政府秘书长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