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安监局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优秀案卷评查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安监系统依法行政水平,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和管理水平,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按照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总体安排和自治区安监局的工作部署,自治区安监局抽调局机关和五市安监局从事行政执法人员组成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小组,于2011年3月7日至11日到五市安监局现场开展了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优秀案卷评比活动。
评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现场抽查案卷等方式对区局机关、五市安监局和现场随机抽取的五个县(区)安监局2010年度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这次共检查评比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55份,其中: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37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案卷18份。评查组成员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归档规则》、《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案卷评分标准》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评分标准》的规定和要求,逐卷、逐项进行评定打分,并对各行政执法部门案卷情况进行了综合评议,现场提出了反馈意见。本次共评出获奖的优秀案卷12份,评选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先进单位3个。
通过评查发现,我区各级安监局行政处罚案卷经过四年的逐步规范,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明显提高,大多数案卷能够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规依据准确、处罚决定适当、文书制作规范。但详细对照《评分标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案卷相对人基本资料不全,缺少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二是有的案卷执法文书书写不工整,字迹潦草,个别案卷执法文书中引用法律法规未使用全称,未具体到条、款、项;三是有的案件案件名称、案由定型不准;四是对申请人提交的复印件,只注重与原件进行核验,没有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印章;四是个别案卷装订顺序不符合要求,大多数案卷装订后,立卷人没有在装订线结扎处贴封条,也未加盖骑缝章等。
这次评比,对全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验,总结了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发现了一些容易疏忽遗漏的瑕疵,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及时改正,进一步提高全系统行政执法案卷的质量和水平。这次评查也为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提供了一个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的平台,达到了以评代训、相互交流、取长补短、比学赶超的目的,对全区安监系统执法人员提高执法办案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自治区安监局将对此次评选情况予以通报,对优秀案卷及优秀组织单位单位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