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进一步规范管理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基础建设
2011年,我省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和国家安监总局30号令,进一步加大安全培训力度,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切实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培训基础建设。
一是严把机构准入门槛,加强机构监督管理,逐步推行安全培训机构规范化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归口管理、优胜劣汰的原则,整合优化安全培训资源,认真抓好对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的认定工作,积极推进县(市、区)安全培训机构建设,对符合条件的,争取尽快建立,实现安全培训普及化。加大对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按规定认真组织对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年度审查和培训质量抽查评估,对安全生产培训不规范、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安全培训机构,责令停业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培训资质。
二是按照结构合理、专兼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加强高素质安全培训师资队伍建设2011年将完成全省安全生产培训师资库建设,充分发挥现有大专院校、生产经营单位及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安全专家的作用,使全省安全培训机构资源共享,为安全生产培训教学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并将按照国家安监总局30号令规定类别和工种,完成全省特种作业人员师资的换证培训工作。同时进一步推进各安全培训机构师资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等,使教师全面、系统地掌握安全方面专业知识,提升安全生产培训教师的业务、教学能力。
三是进一步更新完善培训、考核题库,逐步推进实现教考管理信息化,建立健全政府、企业、和培训机构“三位一体”的安全培训信息平台。2011年,将逐步建立健全11个市安监局计算机考试系统和查询系统,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要推行计算机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