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各地积极采取措施 确保清明期间消防安全工作
针对清明期间人们上坟祭祖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习俗性用火增多,易引发火灾的状况,连日来,浙江省各地纷纷采取措施,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台州市在全市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在全市清明节森林禁火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经营场所,一律停止销售,并做好封存工作。任何违反规定的有证经营场所、无证经营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一律依法从严查处。
绍兴县强化群众安全文明祭祀教育。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宣传栏、警示牌、标语等,大力宣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倡导文明祭祀,引导群众改上坟烧纸为通过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不断提高群众防火安全意识。
永嘉县强化野外火源巡查和火险隐患排查。各乡镇、国有林场和风景管理处安排专门力量进行野外火源巡查管理。对重点地段、重要路口安排力量进行严防死守,严禁一切火具和蜡烛、鞭炮、纸钱等易燃物品带入林区,坚决把森林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南湖区部署开展了全区老区、老街、老民宅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对“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等规划性、区域性问题,研究确定整改计划和方案。对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逾期未整改安全隐患的,列入危房停止居住。
安吉县强化高危行业安全监管。加强对矿山、?;?、建筑施工、重点工程、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加强高危行业企业关键部位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防火工作,防止野外用火殃及企业的安全;督促危化生产厂区和仓库、烟花爆竹仓库、石油和燃气库区等严格遵守相应的防火措施,并加大对企业周边野外用火的检查监控力度,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