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部署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日前,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水平,江西省安委办部署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从4月中旬到7月中旬,通过集中整治,促使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布局科学合理,安全水平提高,经营秩序规范,基础工作扎实。这次整治的范围包括:全省范围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包括随“西气东输”工程进入我省新建的汽车加气站,以及运输危险化学品铁路专用线。
整治主要内容有:一是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是否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照情况。二是储存设施是否经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是否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是否经防雷检测机构检测合格。三是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安全资格证书及操作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上岗。四是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岗位操作规程是否执行到位。五是是否编制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是否按要求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六是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外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合格。七是销售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是否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八是剧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是否按规定建立销售台账,如实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销售品名、数量、用途、购买证、运输许可证等情况,销售台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是否按规定年限保存备查。九是危险化学品零售店面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 18265-2000)要求。(零售业务只许经营除爆炸品、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以外的危险化学品,零售业务的店面经营面积(不含库房)应不小于60m2,其店面内不得设有生活设施,店面内危险化学品的摆放应布局合理,禁忌物料不能混放,只许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其存放总质量不得超过1吨。)
届时,江西省安委办将根据各地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部分重点市县和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进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