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着力推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
4月8日,吉林省安监局、吉林煤监局、吉林省能源局联合召开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推进会,认真学习贯彻《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安排部署加快推进全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办法措施。省工信厅、科技厅有关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了出席会议,吉林煤监局局长商登莹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商登莹局长指出,建设完善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在国务院的重要文件中提出来的、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六大系统”在平时是预防固安工程,对安全生产具有保障作用;发生灾变情况时又构成安全避险系统,对抗灾减灾发挥重要作用。从吉林省煤矿自然灾害重、复采残采多的实际情况看,建设完善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也是实现煤矿安全发展的现实需要。各地、各部门和煤矿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增强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商登莹局长强调,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关键是要结合实际、讲求实效,需要时能上的去、运转好,发挥实实在在的作用。要按照《吉林省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加强领导,加大力度,把建设完善“六大系统”作为当前煤矿安全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加强建设完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快示范矿井建设步伐,进一步落实建设完善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的日常维护管理与应急演练,确保如期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商登莹局长要求,把“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纳入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工作计划,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把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纳入新建、技改、整合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安全专篇审查相关内容。生产矿井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对不能按期完成建设要求的或建设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责令限期整改。2011年底前,组织各有关单位对“六大系统”建设完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加强督导、跟踪督办。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还就如何加快推进安全避险“六大体统”进行了分组讨论,现场参观了吉林省金鹰科技公司“煤矿条带式地面支持的巷道紧急避险系统”(KJ262)应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