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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对辖内中石油加油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进行通报

www.szdianzan.cn时间:2011/4/13 15:49:33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次浏览

  近日,兴安盟安监局召开中石油内蒙兴安销售分公司加油站检查情况通报会。会议对为期一年的加油站安全专项检查情况进行了全面通报,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

  本次专项检查发现加油站管理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是15家加油站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中经营单位负责人与实际负责人不符,没有按规定进行变更;二是7家加油站无“三同时”审批手续,私自进行改、扩建;三是34家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复训。四是38家加油站应急救援预案未按规定评审,未在相关部门备案。五是3个加油站没有经营许可擅自非法经营。

  检查发现加油站存在的安全隐患主要有:安全设施设备和建筑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集中密闭卸油点箱体材质非铝制,储油罐区通气管管线裸露、罩棚标识灯和罩棚防爆灯电线裸露等问题。

  对于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盟安监局要求:一是盟石油公司系统各旗县所在地加油站要统一使用片区经理名义办理相关证照,报盟安委办备案;二是从农机公司租来的加油站由本石油公司内部人员租赁,不得转租他人;三是盟石油公司所租赁的加油站企业风险抵押金要由公司统一缴纳,个人租赁的要由法定代表人自行缴纳;四是对于未开展检查的突泉、阿尔山和乌兰浩特市三地的中石油加油站,盟石油公司要尽快邀请专家对企业进行自查,并报请盟安监局核查。五是对此次检查通报中列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建立台帐,整改完成后报盟安监局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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