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www.szdianzan.cn时间:2011/4/13 16:00:14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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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通知》,决定从4月9日开始到7月9日开展为期3个月的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依法从严打击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建筑施工领域16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这次执法行动重点打击的16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是:未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仍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作业场所有职业危害未申报、未治理防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不健全的;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未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未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上岗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未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擅自建设和投入生产使用的;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未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安全设备设施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从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未按规定配发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单位或个人的;未按规定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并按要求上报的;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定期开展演练、应急预案未报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未按规定严格管理火工品的;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